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在周一宣布接受了语言学习软件制造商罗赛塔石碑公司(Rosetta Stone)与谷歌的商标侵权诉讼。
这次上诉的主要论点在于谷歌将其他公司的商标作为供应商链接,是否侵犯了这些公司的商标。
早在2009年,罗赛塔石碑公司就起诉谷歌通过向第三方广告商出售该公司的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美国弗吉尼亚州的地区法院在2010年驳回了诉讼,并称他们认为关键词的出售并不会影响和迷惑消费者。
但是,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裁决结果,并声称,谷歌的行为直接侵犯了罗赛塔石碑公司的商标,并影响了该公司的品牌。
首席大法官威廉·特拉克斯莱尔(William Traxler)表示“谷歌是有意造成混乱的,他们在这么做之前就知道,这样的行为会导致使用商标发生混乱。”
罗赛塔石碑起诉谷歌称,该公司通过允许其竞争对手购买商标关键字作为链接,发布在自己产品网站上以获得盈利。谷歌允许广告商购买搜索结果页面最上面的“供应商链接”。罗赛塔石碑表示,当人们开始搜索他们的产品时,谷歌往往将链接重载至罗赛塔石碑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假冒产品的网站上。
罗赛塔石碑公司提供了五位消费者的证词,他们都曾经在谷歌开始允许在供应商链接中使用商标之后,差点购买到假冒的罗赛塔石碑公司的语言学习软件。
这些证据让第四巡回法院接受了罗赛塔石碑关于侵犯和混淆商标的上诉。该小组同时表示,一份谷歌内部的研究报告显示,即使是非常老道的消费者有时也难以意识到供应商链接是广告的事实。
上诉法院恢复了罗赛塔石碑的商标混淆索赔。虽然谷歌并未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作为罗赛塔石碑的服务提供出来,但是这并不能说明谷歌没有混淆罗赛塔石碑的商标。
第四巡回法院小组要求下级法院重新考虑并调查,谷歌是何时被罗萨塔石碑上诉称其混淆商标的,以及当时罗赛塔石碑的商标是否出名。
谷歌和其律师并未立即对此事进行回应。而罗赛塔石碑的律师克里夫·斯隆(Cliff Sloan)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这件事,这对我们来讲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