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商标的作用日益重要。加强对商标信息资源的运用,提高商标管理水平,需要创新理念、机制、方法。实践证明,市场经济体系越完善,发展方式转变越紧迫,自主创新要求越高,社会消费需求越活跃,商标的关注度就越高,加强市场管理的责任就越大,商标管理的责任就越突出。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特点,创新商标管理方式,提高商标管理层次和技能,完善商标管理机制,成为重大且现实的课题。
商标管理方式向精细化转变
知责之心是尽责的前提,担责之能是尽责的关键,履责之行是尽责的保证。要厘清商标管理工作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首先应根据法律、法规,对具有商标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明确职责权限、目标责任、履职要求,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为有位;要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优势,强化组织管理、绩效考核、奖惩激励,形成从要我干变成我要干、从我想干变成我实干、从我愿干变成我真干的良好局面。其次,应根据管理层级科学高效配置资源。市级以上工商机关主要是“出题”,侧重加强指导督查;县级工商机关主要是“解题”,注重组织推进;基层工商所主要是“做题”,负责具体实施。最后,要及时更新监管执法理念。各级工商机关要把市场经济秩序管理的普遍性要求与商标管理的特殊性结合起来研究,对有效做法、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加以完善提高,推进商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商标管理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的最大效益,真正使商标管理的内容实现由宏观向微观转变、由抽象向具体转变、由多头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由封闭式监管向互动式监管转变。
商标管理层次向高端转变
从商标管理的范围来看,应该把人力、物力、精力放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服装、鞋帽、电器等商品上以及农村市场、小商品市场等领域。随着市场主体的发展、交易行为的变化、营销方式的更新、商标价值的彰显,商标管理应向新兴行业、新型业态、网络经济等方面拓展延伸。有关部门要确立标本兼治、区域统筹、打防并举、有效控制的商标管理理念。
实现商标管理层次由低端向高端转变,要把加强执法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与加强制度治本、企业自律约束结合起来。各级工商机关要强化商标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对自然人有侵权假冒行为的,及时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提供信息,使其一处违法、多处受制;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侵权假冒行为的,应建立商标违法企业数据库,及时向各级社会信用数据库提供信息,可以限制违法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范围、增减注册资本、对外投资等事项。通过制度约束、行为惩戒,促使市场主体不能、不敢、不愿实施商标违法行为,从而有效形成关注商标、保护商标、用好商标的社会责任和良好氛围。
商标管理手段向现代化转变
随着高科技手段的广泛运用,商标管理人员也应配备科学化、现代化的执法工具。有关部门要由过去眼看、手摸、靠感官的传统经验式监管方式向依托先进的执法装备、科学的执法手段转变,将高科技手段与商标管理相结合;应积极构建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构建数据分析共建、执法力量互补、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积极构建综合应用、公共服务、部门协作、社会互动的管理平台,提高执法能力。与此同时,工商机关应加强商标管理信息资源整合,加强对互联网销售领域的商标管理,加强对高科技监管工具的运用,在商标管理中推广使用移动终端。
商标管理方式向长效规范转变
商标管理热点、重点、难点工作多,阶段性、专项性、突击性工作也多。工商机关要从单一条线、单一部门的执法转变为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将根据上级要求、企业诉求、举报投诉履行职责,转变为主动监管执法,将突击式、运动式的监管转变为规范长效的监管,从事中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指导、防范、预警转变。在工作实践中,工商机关应按照管基础、管长效、管根本的原则,加强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制约、监督、考核体系建设,促使商标管理执法者人人履职尽责、个个依法行政、事事高效有为、处处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