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初,林书豪一炮而红,早在林书豪出名之前就抢注了“林书豪”商标的无锡老板成了最会投资的人。这枚林书豪商标也被炒得大红大紫。但是同样是抢注了篮球名队“湖人”商标并营运了几年的另一家体育用品老板却不以为然。
20日闭幕的2012年体博会上,“林书豪”的篮球品牌展位引发关注。该展位隶属江苏省无锡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商标注册申请2011年8月份获得批准。无独有偶,“湖人”商标篮球也出现在会唱,据了解长沙湖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6年前就注册该商标,公司目前唯一的产品就是“湖人”牌篮球。这些NBA明星以这种方式在中国实现了聚首……
除了“林书豪”,还有“易建联”,都是球
在这家体育公司的展位前台正面,贴着一份声明:本公司产品跟NBA球员林书豪暂无任何商业关系。“林书豪”三个大字还是非常引人注目,这三个字后有“R”这一注册商标的标志,证明“林书豪”是该公司已经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
该公司负责人虞敏洁透露,公司在2010年7月就已经提出“林书豪”商标注册的申请,2011年8月7日得到批准,使用期限为10年。在申请和批准的时候,林书豪仍然是NBA一个边缘球员。虞敏洁透露,注册费并不高,只有4460元。这次体博会,该公司共展出了“林书豪”品牌的足、篮、排三大球。该公司网站显示,他们还生产“易建联”系列体育用品。“林书豪”与“易建联”系列的篮球并不贵,售价大约在40-50元区间。
“湖人”篮球湖南人造,但不怎么赚钱
“姚明一代”,乔丹体育、“林书豪”篮球……中国国内的“名人牌”体育用品似乎越来越多。湖南就有“湖人”牌篮球,是长沙一家体育用品公司生产的。
“我们开始想的品牌是“湖南人“,但是读起来不顺口,正好美国NBA有个球队叫湖人队,就想着叫“湖人“篮球更顺口。”23日,公司总经理吴六五接受采访时说。吴六五2004年向商标局提出申请,2006年这一商标被审核通过,“注册的费用并不高,2400块左右吧。到现在为止,我们公司就只生产这一种品牌的篮球。”吴六五说。
尽管“湖人”这个商标听起来很大牌,但是实际上,吴六五的公司并未因此“发大财”,“公司规模不大,每年只有几百万的销售额,主要销往广东、广西、武汉、贵阳等周边省市。”
近几年,吴六五开始把市场瞄准本省:“从去年开始,我们在湖南也开始推广销售。2011年一个比赛我们就送去十箱篮球,大家对球的质量还是很满意的。”
名人商标到底好不好?
同样是体育明星,“乔丹体育”已经做到了上市,而“湖人篮球”却业绩一般,最初被抢注的姚明一代等等商标也都不温不火。说来说去,名人商标最初只是打响口号的一个捷径,但是是否得到良好发展,还得看企业本身的能力。林书豪商标到底能走多远,依旧是一个迷。但是这些商标都面临一个巨大的问题,就是乔丹体育已经遭遇的被告侵权的尴尬境地。
律师:名人名字做商标,法无禁止
姚明状告“姚明一代”,乔丹起诉“乔丹体育”,近年来,多起体育明星起诉中国体育品牌维权背景下,名人姓名、名队名字被注册的案例也不断出现。那么,根据我国法律名人名字可以被注册为商标吗?23日记者采访了金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刘长江,他认为一般情况下,法律并未严格禁止对名人、名队的名字的商标注册。
刘长江认为,名人名字是否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并没有具体规定。在对名人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予以定义的前提下,对名人的权利扩大保护,实质上是对商标申请人权利的侵犯。因此,审查人员在商标审查操作中,对名人的判定具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那么当名人或者知名球队、俱乐部认为某商标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后,应该怎么办呢?刘长江表示:“这种情况下,姓名权利人的要主动向相关部分提出维权。类似林书豪这样的名人,在注册时还没有很高知名度,商标审查员不可能对其未来知名度作出预判。”
目前来看,国内类似“易建联”篮球、“姚明织带”、“湖人”篮球等品牌,并未引发相关明星或球队的维权行动,刘长江表示:“首先,商标权的维权有五年时限,不能超过这个时限;第二,如果该商标无影响力,被侵权的人也不会主张权利。这个时候去打官司,反而可能会帮助对方炒热品牌。一旦该品牌做大了,影响力增大,被侵权人认为有必要维权,才会去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