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5年曲折反复,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金骏眉”商标争夺风波,终于在最近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和局“收官”。
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派员前来作专题调研、武夷山市政府扮演“和事佬”的背景下, 经过多次协商沟通,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业有限公司已与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正式签署了一份“金骏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就“金骏眉”商标使用问题达成共识。根据合同约定,正山茶业有限公司又名元正公司,完成“金骏眉”商标注册核准为自然商标后,将“金骏眉”商标依照所制定的使用标准,许可给武夷山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使用。
实际操作中,正山茶业有限公司将把“金骏眉”商标授权给茶业同业公会来管理,然后同业公会再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也就是说,今后凡是武夷山区域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都可以向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申请使用“金骏眉”商标。
“金骏眉”原料的采摘全部由手工完成。
制作“金骏眉”的用具。
“金骏眉”创造了中国茶叶高端品牌的一个“神话”,直接推动了中国红茶产业的蓬勃发展。然而, 这种由芽尖精制而成、乌黑之中透着金黄的茶中骄子,自从诞生以来就与争议相伴随。关于“金骏眉”的起源有着多个“版本”,其中在业界流传较广的一种说法是:2005年7月15日午后,正山茶业公司江元勋董事长在与几位北京友人的闲聊中,萌发了创新正山小种红茶工艺的具体思路,遂指导研发部门进行实验性尝试,之后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在试尝过用新工艺制出的红茶后,根据其外形色泽、茶芽来源,以及当时担任制茶师的梁骏德先生名字中的“骏”字等元素,将其命名为“金骏眉”。
在研发出了“金骏眉”这个新品种后,正山茶业没有立即注册商标。由于需用野生茶芽尖手工制作,产量很低,最初参与研发的几人还写出了介绍制作工艺的《骏眉令》,交给同村的其他茶厂,一起推广生产“金骏眉”。
“金骏眉”高贵出身依托于三个基本条件:必须是采摘于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茶;必须是以高山的原生态小种野茶的茶芽做原料;必须采用正山小种的传统制作工艺和创新技术制作而成。据了解,5公斤茶芽制作1公斤的“金骏眉”,每500克“金骏眉”需5万多颗芽尖,需要20个熟练女工采摘1天。
由于“金骏眉”作为高端品牌茶的稀缺性,导致其价格水涨船高。短短数年,价格从问世初期的500克3600元一路见涨,身价已达万元乃至数万元。与此同时,随着“金骏眉”声名鹊起,除了“金骏眉”的两大始创人江元勋的正山茶业公司和梁骏德自创的骏德茶厂外,在巨大的市场利润刺激下,山寨版的“金骏眉”层出不穷,全国各地先后冒出了大大小小数百个生产“金骏眉”的厂家。混乱的价格,盲目的生产,让消费者难辨真假,望而却步。
2007年3月,正山茶业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金骏眉”、“银骏眉”的商标。而在当年2月,武夷山另一家茶叶公司也提出申请。2009年6月,商标局先后驳回了这两家公司的申请,理由是:“金骏眉”是小种红茶的一品种名称,作为商标直接表示了本商品的品种名称和原料特点,并且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及其原料产生误认。
申请被驳回后,仅正山茶叶公司向商标局递交了补充材料,提出复审。2010年12月,正山茶业公司的商标申请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复审。2011年2月20日,商标局发出公告,公告期3个月,公告期期满之后,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就正式核准注册。公告一出,在武夷山茶叶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质疑声四起,多家当地茶叶企业提出异议。
2012年5月15日,国家商标局派员到武夷山进行关于“金骏眉”、“银骏眉”商标注册的调研,要求武夷山市政府在6月30日之前,就金骏眉商标的归属问题给出一个明确的意见。两天后,一封关于该商标注册的异议信发到了国家商标局和福建省各级政府、媒体的手中。信中言辞恳切,指出“金骏眉”、“银骏眉”是众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源于正山小种工艺的创新,“金骏眉”红茶是包含在地理标志产品《武夷红茶》中的一项,不能被注册为个人或企业的商标。信后附着不同意“金骏眉”商标以个人或者私企注册的桐木村民户代表、厂家的签名和手印,满满8大张纸。
在这个过程中,武夷山市政府多次召集正山茶企和桐木村16家茶企开会协商讨论。虽然双方出于利益考虑各执一词,而政府也只能起到协调的作用,但一个摆在面前的现实是,如果双方陷入僵局,导致“金骏眉”、“银骏眉”最终被判定成为“通用名称”,无法以商标注册,那将是武夷山甚至福建省茶叶界的一个巨大损失。
因此,目前达成的“和局”,显然是有关各方在大局观念下的一个折中选择。从名义上看,“金骏眉”是一个自然商标,而在实际运作中,又允许符合标准的同行业来共享这块“蛋糕”。“和局”的背后,无疑折射出当地政府的意志,那就是把“金骏眉”这个拥有巨大无形价值的金字招牌留在武夷山,让她健康平稳的发展下去,同时维护武夷山红茶的整体利益和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