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初步审查,这一事件被披露后引起业内强烈反响,继山西汾酒、四川五粮液等酒企明确表示反对后,河南酒企如今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杜康正式向国家商标局快递异议申请书。
进展
杜康表态反对“国酒”商标
7月20日,国家商标局发布公告称,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河南商报7月31日曾做过报道)。这意味着3个月公示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成为“国酒茅台”。
此事被媒体揭露后,迅速引起国内白酒企业的强烈关注。汾酒集团、五粮液、泸州老窖等众多白酒企业纷纷表态反对,但豫酒企业对此却不愿多说。
“汾酒、五粮液等酒企明确表示反对,豫酒企业是啥态度?”昨日上午,洛阳杜康控股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苗国军在回应这样一条微博时称,公司已经开会研究,准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并发一个致行业、百姓的公开信,表示强烈反对。
苗国军的微博回应,可谓是我省酒企针对此事的首度发音。
昨日下午,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杜康的公开信即将挂到官方网站,而加盖了公章的异议申请书,也计划在当天下午以快递的形式向国家商标局提交。
公开信
茅台成“国酒”有10大商榷之处
“‘国酒茅台’申请商标,于情、理、法都不通”,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以此为题目的公开信认为,对于中国万家以上的白酒企业而言,贵州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有10大值得商榷之处。
这10处分别是:历史文化底蕴不够深厚、绝大多数人喝不上茅台、酱香型白酒不足以成为“国酒”、世界上尚无将某品牌产品定为“国酒”的先例、“国酒”须引发国人的普遍认同、“国酒”先例开不得、“国酒茅台”对众多白酒企业不公平、“国酒”荣誉与单个品牌捆绑风险太大、“国酒茅台”不利于三公消费严打、“国酒茅台”与真假难辨的茅台酒互斥。
针对每一个商榷之处,公开信都以充分的论据给予了说明。比如,对酱香型白酒不足以成为“国酒”一说,公开信认为,从国家白酒生产和消费的香型结构看,目前占据市场80%以上份额的是以杜康、五粮液、泸州老窖等为代表的浓香型白酒,而茅台属于酱香型白酒,这种香型的白酒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只有5%左右,市场普及率极为有限。
异议书
恳请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杜康快递给国家商标局的异议申请书认为,“国酒茅台”商标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十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侵犯了广大白酒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此外,杜康还认为,“国酒”这一称号本身给人一种有关“国家”特质的庄严感、神圣感、可信赖感,如果被异议商标“国酒茅台”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便有“政府机关以公权力为企业行为做担保”之嫌,这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则,对众多白酒企业也是不公平的。
杜康在异议申请书中提出,恳请国家商标局依法公正裁定,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现状
汾酒集团已经提交异议申请书
事实上,自“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被披露以来,国内白酒企业对这一事件的“围剿”就没有停止过,且还在不断发酵。
“我们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异议申请书。”昨日下午,山西汾酒集团文化中心主任柳静安在电话中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汾酒集团可谓是国内第一家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的企业,且汾酒集团会密切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
7月31日,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水井坊等多家酒企,曾在成都锦江宾馆举行一场特殊的白酒金三角研讨会,其议题之一,便是如何对付茅台抢注“国酒”商标。
目前,泸州老窖已经委托成都一家商标公司就茅台“国酒”商标事件进行应对,而五粮液公关部部长唐伯超也对外表示,目前五粮液已召开了专题会议,将对茅台欲“加冕国酒”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