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近中秋,月饼乃嫁接必备之品,无论请客送礼,还是家人团聚,总忘不了,带上月饼。在这样一个属于月饼销售的冲刺阶段,两起月饼商标大战,却依然硝烟弥漫。
近日,穗港两地企业争夺“莲香楼月饼”商标的官司在中国香港高院打得如火如荼,昨日最后一名证人才作供完毕。而粤港“荣华”也“大战”正酣。有当事人指出,其发展靠的就是商标意识;而专家则认为,知识产权冲突的解决底线是维护诚实信用、公平正义。
顺德荣华负责人苏国荣说:“我对企业的商标战略从来没有动摇过。现在我对中小企业的商标战略认识更加坚定。”
荣华饼家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培龄早前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早期没有了解到内地对商标、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今后将会加强对该领域的了解。
专家:
权利必须依法主张
“无论是流通还是生产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商标意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代表邹小平对记者说,今年全国食品工业总产值将突破9万亿元,增速较快。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自身的商标意识和维权意识紧密相连。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杨叶璇说,商标也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知识产权法沿用“使用在先”原则,而内地则是“申请在先”原则。权利必须依法主张,如果当初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再高明的法律人士也无法扭转。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介绍,在我国,商标往往从狭义角度来理解,不将商品名称、商号等视为商标。
对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注册商标”,李顺德指出,在相当多的国家,商标实际上就是商业标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特有装潢、地理标志等的统称。当发生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冲突,甚至有可能产生混淆的情况下,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就是要维护诚实信用、公平正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楚则认为,要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关键还是在于规范使用,以避免类似矛盾的产生。
中秋之后的月饼哪里去了?卖不掉的月饼哪里去了?难道真的要“回笼”成别的商品再出售吗?
对于卖不完的月饼,超市首先会采取降价促销方式处理,许多超市在节前两天就开始打折降价。据介绍,大多超市都与生产厂家签有协议,卖不完的月饼可以退货,由厂家回收。
厂家:“内部消化”为主
由于叫停过度包装,济南地产月饼今年“大翻身”。作为济南龙头食品企业,益康食品厂和金乔食品厂均在节前两天就出现月饼脱销情况。金乔食品厂有关人员说:“16日各大超市脱销,18日上午我厂10多万公斤的月饼一块也不剩了,不存在节后处理问题。”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超市、商场都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分批订购月饼,济南大多食品企业也都是根据订单以及参考往年销售量加工月饼。为确保超市、商场不退货,厂家也已提前进行统筹协调,把一些超市积压的月饼“转移”到了一些卖得好的商家,因此今年济南地产月饼积压很少。
虽然今年地产月饼“大翻身”,但仍有一些月饼卖不完,主要是小规模企业或是食品小作坊的产品。据市食品工业协会武勇介绍,由于济南地产食品厂家规模都不是很大,食品市场越来越成熟,企业自主生产也有一定的计划性,因此大的食品厂家基本不会有剩余月饼。对剩余月饼,正规厂家主要采劝内部消化”方式处理,如在保质期内打折促销、低价销售给内部员工等,也有少数厂家会把即将过期的月饼卖给回收站用作动物饲料。
食品办:月饼处理依靠厂家自律
虽然我国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对月饼的质量已有相关规定,近期又先后出台了关于月饼馅料和包装的一些规定,但却没有对厂家收回的月饼应如何处理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
“济南食品企业规模不大,基本不存在出现陈馅再利用的可能,但极少数的不法厂家和小作坊对剩余月饼仍会有不当处理,”武勇说,“由于现在法律、法规的空白,规范处理月饼主要还是需要企业自律,具体操作就全凭厂家处理。”
有关人士介绍,如何处理剩余月饼,厂家有自主权,卫生部门很难进行管理。但厂家需保证销售的月饼必须在保质期内,符合食品质量的有关规定,馅料也必须按规处理,不得出现陈馅再利用的情况。广大市民也应进行监督,保护切身利益。